質量驗收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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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質量的自檢和評定
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質量是在施工單位的具體操作中形成的,檢查驗收只是對其質量狀況的一種反映。
驗收實際上只是通過資料匯集和抽查進行的復核而已。
施工中真正大量的檢查是施工單位以自檢的形式進行,并以評定的方式給出質量狀態(tài)的結果。
因此施工單位的自檢和評定是檢驗批驗收的基礎。
新的標準規(guī)范雖強調以驗收為主,但不意味降低施工單位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相反,施工單位的自檢評定結果是實際驗收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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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自檢的三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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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個檢查層次是在生產(chǎn)第一線,以班組的非專職檢驗人員為主體進行的,主要以對施工質量控制的形式進行的。其雖然不一定有檢查的書面材料或記錄,但卻是真正形成實際質量的關鍵。因此加強班組自檢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重要措施。
自檢評定“不合格”的產(chǎn)品或施工結果,應返回生產(chǎn)班組返工、返修。待自檢評定合格后才能提交驗收。但如果自檢不嚴密,則也有可能在檢驗批的檢查中通不過驗收而返工、返修。這樣,質量缺陷如果產(chǎn)生,可能在生產(chǎn)(施工)單位自檢過程中即已發(fā)現(xiàn)并交付返修;也可能在檢驗批檢查時發(fā)現(xiàn)而返工。施工質量的缺陷基本上可以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帶入施工后期而生成更大范圍的損失。因此,也完全談不上是什么“死后驗尸”了。
后一個檢查層次是由非生產(chǎn)基層班組的專職檢驗人員主導進行的。其比較客觀和公正,檢查的內容以施工操作已形成進行。檢查的結果一般要給出評定結論。只有評定為“合格”的產(chǎn)品或施工結果,才能交由非施工單位的監(jiān)理(建設)方面加以確認而完成最基礎的檢驗批的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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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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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上述第3)項,原標準規(guī)范中歸入允許偏差項目,并將各種不同項目的量測檢查結果混合計算合格點率,以判定合格與否。這種做法不分主次,容易產(chǎn)生起決定性影響的項目偏差過大而造成質量控制的漏洞。例如,懸臂構件負彎矩鋼筋往往因施工時踩踏移位,屢屢造成傾覆而引發(fā)傷亡事故。如只以尺寸允許偏差的合格點率要求并與其他項目混合檢驗,顯然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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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tǒng)觀念中,將允許偏差視為不太重要的檢驗項目。這不符合“強化驗收”的要求。不應僅以檢查手段,而應以其對基本質量影響的程度來確定檢驗性質。故重要的偏差量測項目也應列為主控項目。這是新標準的重要改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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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項目
一般項目是除主控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即對檢驗批的基本質量不起決定性影響的檢查項目。由于建筑工程對質量的要求是多方面的,除安全、健康、環(huán)保、公益等決定性的要求外,對一般使用功能、美觀、舒適等也提出了要求。這些不具備決定性影響的檢驗,即可歸于一般項目之列。建筑物都是有缺陷的,對于一般項目相關的缺陷,只要其數(shù)量和質量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就不會給建筑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帶來明顯的影響,因此仍然可以合格驗收。
事實是,所有的建筑物都是有缺陷的。只要沒有根本性的缺陷,而一般缺陷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能夠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則就可以認為是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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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項目的檢查性質分類
一類為定性判斷的檢查,如美觀、舒適等。這類質量很難嚴格定量檢查。一般采用觀感檢查、經(jīng)驗判定的方式。當然,如有可能還應盡量使其定量化,如折算成缺陷點來反映。
另一類是量測類的檢查,一般以允許偏差的形式出現(xiàn)。允許偏差以內的量測結果認為是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合格點;而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的檢查點則為不合格點,最終以總檢查點數(shù)的合格點率來判定合格與否。
施工質量驗收對合格點率的要求,原規(guī)范為70%;修訂后普遍提高為80%;某些重要項目則為90%。應強調的是:合格點率不是判定一般項目合格與否的惟一條件。若實際超出允許偏差過大(如構件或結構上的奇異偏差),已嚴重影響到了結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設備安裝無法進行;結構抗力大幅度損失等),則即使是個別檢查點不符合要求,也應直接判為不合格。此外,即使是超過允許偏差,超出數(shù)值也不希望過大。一般限制不大于允許偏差值的50%(即1.5倍允許偏差)。當然也并不嚴格限定,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做出合理的判斷。
改變原規(guī)范標準中死板地只以允許偏差合格點率判斷的驗收方式,考慮過大偏差對結構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影響而采取更實際的判斷,這是本次標準修訂“強化驗收”的具體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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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批的檢查驗收
檢驗批是檢查驗收的最小單位。控制和覆蓋的范圍不大,檢查性質也比較簡單,只須基層的質量檢查人員就可以了。標準附錄D.0.1條規(guī)定,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yè)質量檢查員和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其工作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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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的內容及填寫
(1)表名及編號
標準表D.0.1的表名為分項工程名稱后再加“檢驗批”三字,同時在表名下面注上相應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標準規(guī)范號,以作為檢查驗收的依據(jù)。?
表格的編號列于表的右上角,為8位數(shù)字編碼。其意義如表5-1所示;分部工程代碼按本標準附錄B表B.0.1的次序排列如表5-2所示。有了表格的編碼,就可以十分方便地實現(xiàn)資料的分類,裝訂成冊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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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驗收背景
表格的表頭部分為檢查驗收的背景。包括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稱;驗收部位;施工單位及有關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等。此部分內容反映了該檢驗批的工程背景,應事先根據(jù)工程合同填寫。單位必須寫全稱,分包單位同樣也應寫全稱,并與合同上的蓋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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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查驗收記錄
表格的中部為檢查驗收記錄,這是驗收表格的核心內容。其又分為兩部分:一是有關技術標準的名稱及編號;二是檢查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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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施工操作所依據(jù)的標準規(guī)程。這部分要求主要靠施工單位自行編制的企業(yè)標準或相應的技術文件(如操作規(guī)程、檢查評定辦法等)來解決。規(guī)范改革鼓勵企業(yè)自行編制企業(yè)標準,反映自身的技術進步及經(jīng)驗、特長,并希望其成為企業(yè)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技術進步的手段。企業(yè)標準應提出不低于國家標準的要求。企業(yè)標準可按一般標準編寫規(guī)則成稿,并經(jīng)上級部門組織專家審定,使其具有一定的權威性,以作為檢查驗收的依據(jù)。應在相應欄目內填寫相應標準規(guī)程的名稱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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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記錄反映了對各檢驗項目的檢驗結論。根據(jù)重要性,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分別列出。具體項目由各專業(yè)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確定。由于檢查記錄表格所要表達的內容過多,因此在“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欄目中只能簡化填寫。前半列概括填寫檢驗名稱或檢查內容(如混凝土強度等級、尺寸偏差等);而后半列則填寫檢驗指標(如C30,±15mm等)。也可直接填寫條款號碼以代替質量要求。在“施工單位檢查評定記錄”一欄中,由施工單位填寫自檢的情況及評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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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填寫方式可有三種:
a、對于定量的檢查則盡量填寫量測結果,以供評定驗收;
b、對于定性的檢查則用“∨”和“×”表達,前者為符合要求,后者則相反;
c、對于更復雜的檢查驗收(如混凝土強度驗收),則可簡單填寫相應檢查驗收技術文件的編號及合格與否的結論,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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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經(jīng)說過,驗收是以施工單位的自檢評定為基礎進行的。表格中由施工單位填寫的這一部分則反映了施工單位在施工質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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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驗收一方的監(jiān)理(建設)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采取旁站、巡視等方式對施工質量進行監(jiān)督。重要的檢查項目還應親自參與檢查或量測。在此過程中對施工質量有相當全面而直接的了解。因此,才有可能對該檢查項目的質量合格與否進行表態(tài)。符合要求的可以直接填寫“合格”或“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暫不填寫,待施工單位返修處理后再加以驗收。對于特殊情況也可簡要寫明具體意見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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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驗收結論
表格的下部為驗收結論,分為兩個欄目。前一欄為施工單位自行檢查后的結論,帶有自我鑒定的性質,稱為“評定”,應在事先完成,作為驗收的依據(jù)。后一欄為監(jiān)理(建設)單位的驗收結論,體現(xiàn)了驗收是各方對質量合格與否的共同確認這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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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簽字
檢查欄目中必須有相應檢查驗收人員的簽字。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的結論由項目專業(yè)質量檢查員簽名;監(jiān)理(建設)單位的驗收結論由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簽名。簽名有兩重含義:?
①表明簽名者組織和參與了對該檢驗批的檢查驗收。事后如有疑問可作為當事者查詢;
②應承擔質量責任。即簽字者應對有關的施工質量負有責任。我國實行質量負責制,在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內,如發(fā)生因該檢驗批施工質量而引起的問題則應追究有關簽字人員的責任。這對于增強有關人員的責任心將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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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的驗收
1、合格條件
統(tǒng)一標準第5.0.2條列出了分項工程合格質量的條件。同樣也只有兩個:?
⑴所含的檢驗批全部合格(即均符合合格質量的規(guī)定);
⑵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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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的驗收是在檢驗批的基礎上進行的。一般情況下,兩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質。只是由于數(shù)量或其他一些條件差異,為驗收方便而按工程量及工序、時間等進一步劃小而已。因此,將構成分項工程的各檢驗批匯集起來,只要所含的全部檢驗批均符合合格質量的條件,則分項工程的合格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但是分項工程驗收不同于檢驗批的檢查驗收,因為其已不再是直接面對施工現(xiàn)場的操作性檢驗,而是更高一個層次的匯總性檢驗。由于覆蓋范圍更廣大,已不可能親臨現(xiàn)場檢查,而只能靠匯總資料的檢查來解決了。這就是驗收條件中提出的對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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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標準要求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完整。這有兩重含義:
一是檢查項目齊全,無一缺漏,這樣才能保證施工質量的各個方面都滿足要求的性能;
另一是檢查范圍全面,所含檢驗批應能覆蓋全部施工驗收區(qū)域,不得有漏查和空缺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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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檢驗批在進行下一工序之前無法得到確切的驗收結論,如混凝土的強度,要等標準養(yǎng)護期以后經(jīng)試驗分析才能確定合格與否;結構柱或電梯井的垂直度也只能在結構元件完成后才能檢查驗收。對于這些特殊的檢驗批,可不一定先行驗收,而可在后期分項工程驗收時一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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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驗收方式及表格填寫
⑴驗收方式
統(tǒng)一標準附錄E的E.0.1條給出了分項工程檢查驗收的方式及驗收記錄表的形式。驗收由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參加,體現(xiàn)了“共同確認”的原則。同樣檢查結束后,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應在檢查結論欄中簽字;監(jiān)理(建設)工程師應在驗收結論欄中簽字。表明已參加了檢查驗收,且共同確認施工質量符合規(guī)范要求,因而同意驗收,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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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表格填寫
標準第E.0.1條表E.0.1的表名部分應寫上分項工程的名稱。表的右上角則列出6位數(shù)字的編碼,其意義如表5-1及表5-2所示 。
表的上部為驗收背景。應填寫工程名稱、檢驗批數(shù)量以及施工單位及分包單位的負責人。由于檢查驗收層次提高了,參與驗收人員的資格和地位也相應提高。
表的中部是檢查驗收部分。由于只是對匯總檢驗批驗收資料的檢查,因此只是一個登錄性的表格。表中按序號列出該分項工程所包含的所有檢驗批所處的部位、區(qū)段。其數(shù)量應與表右上角的檢驗批數(shù)量相吻合。對每個檢驗批都應有施工單位自檢評定的結論,以及監(jiān)理(建設)單位驗收的結論。在檢查驗收時,同樣可以“∨”和“×”的形式表達該批合格與否。當然在一般情況下,不應有不合格的批(×)。即使有,也應在返修、返工后再檢,合格后才予以驗收。如檢查驗收中有特殊情況,可以用簡單的文字填入表的相應欄目中,對有關的情況做出簡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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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下部是參與驗收人員的結論和簽名。與檢驗批相似,只是代表施工單位簽字的必須是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非一般質量檢查員所為。這是由于檢查驗收層次較高所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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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
1、合格條件
統(tǒng)一標準第5.0.3條規(guī)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條件:?
⑴所含的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即均符合合格質量的規(guī)定);
⑵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⑶觀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⑷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檢測)結果符合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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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前兩項條件與分項工程的檢查驗收條件相似。前者主要是保證驗收范圍全面,無論從項目和數(shù)量上均無缺漏,能夠覆蓋住有關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全部內容。同時,前一層次有關分項工程的檢查驗收資料完整,這是匯總性檢查驗收必要條件。
觀感質量檢查驗收的要求是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新增加的內容。觀感質量檢查的內容多為難以定量檢測的定性判斷項目,應由有經(jīng)驗的檢查人員共同通過觀察觸摸(有時可輔以簡單量測),經(jīng)商討后給予評價。由于完全是憑印象作出的判斷,因此只能給出“好”、“一般”、“差”等定性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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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yè)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對觀感質量提出具體的檢驗要求。基礎能符合要求的可以評價為“一般”;觀感質量比較優(yōu)良的,則評價為“好”;如觀感質量很不好,達不到應有的質量要求,且存在明顯的嚴重缺陷,則評為“差”。對于“差”的項目和部位應進行返修處理,在達到質量要求后再進行檢查驗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前進行此項檢查是因為現(xiàn)在建筑工程體量越來越大,越來越復雜,如推遲到單位工程驗收前再做此項檢查,恐怕有些項目已被掩蔽而難以實現(xiàn)了。
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檢測)要求,是本次修訂本著“強化驗收”的原則新增的檢驗層次。內容多涉及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的安全以及設備安裝后的使用功能。由于多為對施工基本完成后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實體進行的見證取樣檢驗或抽樣檢測,故也可稱為“實體檢驗”。與原材料、施工過程以及分項工程中的檢驗不同,實例檢驗是在這些工序完成以后,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之前對結構實體和設備系統(tǒng)進行的綜合性檢查,因此具有更真實和更直接的意義。對反映實際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更強的可信度,因而是“強化驗收”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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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yè)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都各自規(guī)定了實體檢驗的項目,包括檢查內容、檢驗范圍、抽樣數(shù)量、質量要求、檢查方法、驗收條件等。例如,混凝土結構的子分部工程驗收前就要對結構實體中的混凝土強度和梁板構件中受力鋼筋的實際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這就比原規(guī)范中只檢驗混凝土的標準養(yǎng)護強度,而鋼筋位置在隱蔽工程驗收后就不再檢查的做法更真實地反映了結構實際的受力性能。因而,在不加嚴格檢驗指標的情況下更可靠地保證了實際結構的安全。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前,增加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檢測)這一層次,對保證實際的工程質量驗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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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驗收方式和表格填寫
統(tǒng)一標準附錄F第F.0.1條給出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方法和質量驗收記錄表。?
⑴驗收方式?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覆蓋范圍更為廣大,基本包括了專業(yè)施工質量驗收的全部內容。因此參與驗收的除施工單位、監(jiān)理(建設)單位外,還應有勘察、設計單位的人員。此外,參與驗收的人員還應有一定的級別和地位,以便能代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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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之前,施工單位應先自行組織檢查,合格后再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驗收要求。正式驗收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經(jīng)理和有關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參加,共同通過對上述四個條件的檢查復核,確認該分部(子分部)工程合格與否,從而完成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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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表格填寫
標準附錄F表F.0.1的表名應寫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稱。表的右上角則應列出4位數(shù)字的編碼,其意義如表5-1及表5-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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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上部為驗收背景。應填寫工程名稱、結構類型、層數(shù)等工程基本情況;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名稱以及主要技術部門、質量部門負責人的姓名。等級較高的負責人參加驗收,意味著代表單位對驗收結果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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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中部為檢查驗收內容。分部(子分部)工程檢查驗收主要是對前一層次分項工程驗收的匯總,基本屬于登錄性質的檢查。表格中列出了按序號排列的構成該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名稱及其所包含的檢驗批數(shù)量。先由施工單位通過自檢評定對各分項工程給出檢查評定結論。同時還應給出質量控制資料,觀感檢查以及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的報告。總監(jiān)理工程師以及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上述內容檢查復核后,填寫驗收意見。對施工質量的合格與否予以確認。
檢查評定的結論可以用“∨”和“×”簡化表達;也可以用簡單的語句更具體地表述。對于“×”或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必須組織返修處理,在達到合格質量的要求后再提交驗收。由各方共同檢查后,確認質量達到要求,則可簽署“同意驗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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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的下部是各驗收單位的簽字。包括監(jiān)理(建設)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負責人)、設計單位和勘察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的項目經(jīng)理。由于驗收范圍很大且很重要,參加簽字的都是能夠代表本單位的負責人員,此驗收才有真正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同樣,簽字表示有關人員參與了驗收活動;也表達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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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1、合格條件?
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也稱竣工驗收,是建筑物在施工結束,投入使用前進行的最后一次驗收。統(tǒng)一標準的第5.0.4條給出了其質量合格的驗收條件共5個:?
⑴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即均符合合格質量的要求);?
⑵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⑶觀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⑷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查資料完整;
⑸主要功能項目抽查結果符合有關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前4個條件與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要求相似,是對所含前一層次分部(子分部)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的要求;觀感質量的要求;質量控制資料的要求和安全功能實體檢驗的要求。對于后者,因已由上一層次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過了,故不必再檢查一遍,只要求檢查相應的驗收資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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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個條件——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則是本次標準修訂新增加的,主要目的是綜合、全面檢驗所有前期施工質量的總效果——視其是否能夠滿足使用功能的要求。這種要求多體現(xiàn)在建筑使用和設備安裝后所形成的功能的檢查,多是復核性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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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功能檢驗,實際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層次上已經(jīng)進行過了,但只局限于專業(yè)范圍內的檢查,質量控制的廣度和深度有限。在單位工程完成后,交付使用前的竣工驗收,綜合了此前的所有檢驗,才是將要面對用戶的真正實在的使用功能考驗。例如,建筑物的室內環(huán)境檢測、屋面淋水試驗、各種設備(給水、排水、供暖、燃氣、空調、通風、智能化等)的滿負荷運載試驗等,都難以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的層次上檢查,故只能在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時解決了。
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在相關的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已提出要求,檢驗時應滿足相應的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應事先由施工單位進行檢測,通過以后形成檢測報告,再由監(jiān)理單位組織在竣工驗收時檢查。檢查的項目僅限于規(guī)定的主要功能,且采用抽查的形式。標準的附錄表G.0.1-3中已列表給出應該檢查的內容。如果對表列以外的項目要進行抽檢,則應進行專門的研究,以免任意擴大檢查范圍,造成不必要的檢驗工作量增加,以及檢測對工程可能引起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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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驗收方式
由于單位工程驗收(竣工驗收)是建筑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驗收,其綜合反映了自原材料進場到各關鍵工藝檢查,直至工程實體的實際質量,因而其作用非常重要,應有建設、監(jiān)理、施工、設計各方的負責人參加,使驗收的結論具有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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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應由施工單位先自檢評定,合格以后填寫好驗收記錄。然后向建設單位申請,由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負責人、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參加驗收。對各個項目檢查的驗收結論則由監(jiān)理(建設)單位填寫。最后的綜合驗收結論由參加驗收的各方共同商定,建設單位填寫,并應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給出明確結論,并對工程的總體質量水平做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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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格填寫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的驗收記錄列于統(tǒng)一標準的附錄G。因涉及內容太多,故用四張表格才能容納。
表G.0.1-1 ?為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的匯總表;
表G.0.1-2 ?為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的記錄;
表G.0.1-3 ?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表G.0.1-4 ?為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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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
與前面各層次檢驗驗收的記錄表格類似,表G.0.1-1是一張匯總性的驗收記錄表。除表頭部分的驗收背景(工程概況及有關單位)、驗收結論和簽字與前述表格類似以外,表格的核心部分是對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五個條件的檢查驗收記錄以及驗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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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欄是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合格與否的檢查;
第二欄是質量控制資料核查的結果;
第二欄為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的結果;
第四欄為觀感質量驗收結果;
第五欄是匯總上述驗收條件檢查結果以后,給出的綜合驗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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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欄的驗收記錄應列出檢查(審查、核查、抽查)的數(shù)量以及與相應專業(yè)規(guī)范的符合情況,由監(jiān)理(建設)單位填寫。而綜合驗收結論則由參加驗收各方經(jīng)共同商定,建設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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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表(表G.0.1-1)是建筑物投入使用之前各方對其合格質量共同確認的文件,也是整個檢查驗收過程的終結,因而是最重要的。各方的責任人簽字以后,意味著應在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壽命)內,對其安全和使用功能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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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標準附錄G的表G.0.1-2是資料核查記錄。前已有述,除檢驗批外,以后各層次的驗收均依靠前一層次資料核查進行匯總性檢查。因此有關的資料特別重要。在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之前,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應已依次完成。施工單位自行檢查合格后,將其按類型分類編碼裝訂成冊,供竣工驗收時檢查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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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查的資料應該沒有遺漏和其他不符合驗收的問題。按表G.0.1-2的規(guī)定,對六個項目的53種資料核查以后,由核查人員寫出核查意見并簽名。最后由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給出結論“同意驗收”并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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