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工程內部無建筑垃圾,環(huán)境干凈整潔,照明設施完善;
2、防護(密閉)門、懸板(膠管)活門、超壓(防爆超壓)排氣活門均應安裝到位,標牌標識清楚,做到啟閉靈活,密閉性能良好,手柄轉動靈活,加注黃油。門扇、門框油漆裝飾到位。濾毒設備、臨戰(zhàn)封堵預制構件等臨戰(zhàn)轉換設施應購置到位,并妥善存放;
3、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出具《人防工程質量竣工報告(施工單位)》。該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對于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jiān)理資料,并出具《人防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jiān)理單位)》。該報告應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分別出具《人防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勘察單位)》和《人防工程質量檢查報告(設計單位)》。該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6、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7、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實驗報告。
8、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單建工程)。
9、有公安消防、環(huán)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單建工程)。
10、監(jiān)督機構等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已組織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防護設備廠家對人防地下室進行竣工初驗,初驗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標準。
12、由建設單位組織,成立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至少一名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單位工程的驗收人員應具備工程建設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相關專業(yè)的工作經歷,參建單位工程驗收的簽字人員應為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組成。
二、竣工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填寫《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申報書》,將驗收的時間、地點、驗收人員組成名單、驗收方案書面通知質量監(jiān)督機構,并附上施工單位人防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人防工程質量檢查報告、監(jiān)理單位人防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質量監(jiān)督機構收到《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申報書》后,對該工程是否達到竣工驗收條件進行檢查,審查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文件和合格證明文件,并通知建設單位能否按期組織驗收。如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要求的,簽發(fā)《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書》。
1、建設單位在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時,首先應介紹驗收人員名單,同時介紹工程情況和工程驗收方案。
2、建設、設計、施工、防護設備生產安裝企業(yè)、監(jiān)理單位應分別匯報各自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況以及執(zhí)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監(jiān)理(建設)單位還應匯報工程資料的審查意見及質量監(jiān)督機構責令整改問題的完成情況。
3、驗收組應審查工程技術資料,實地查驗工程質量,評定工程的觀感質量。
4、對驗收過程中所發(fā)現(xiàn)的和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的問題,相關單位負責人應予以解答。
5、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和各管理環(huán)節(jié)的質量行為做出全面評價,各責任主體應分別闡明各自的驗收意見,當參驗各方對工程驗收意見一致時,驗收人員應在《建設單位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
6、當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對工程竣工驗收意見不一致時,應當協(xié)商提出解決的辦法,也可請人防主管部門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協(xié)調處理,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7、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轉為普通地下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追繳易地建設費,并依法處罰。
三、需要提交的資料
1、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報告:
(1)建設單位《人防工程竣工驗收人員組成名單及驗收方案》;
(2)施工單位《人防工程質量竣工報告》;
(3)監(jiān)理單位《人防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單位《人防工程質量檢測報告》;
(5)設計單位《人防工程質量檢測報告》等。
2、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
(1)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強度檢測報告;
(2)混凝土預制封堵構件強度檢測報告;
(3)設備安裝工程測試記錄;
(4)分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
(5)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表;
(7)防護(化)設備定點生產企業(yè)生產許可證、備案證;
(8)消防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單建工程);
(9)制式人防工程防護(化)設備產品買賣合同;
(10)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單建工程)等。
3、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申報書;
4、人防工程質量事故(問題)處理有關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