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中,大項不容易漏,但一些小項常會出現(xiàn)遺漏,如何避免遺漏呢?
同時,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要考慮到后期工程進度款計價時方便拆分、結(jié)算時容易核對等情況,對一些工程量清單項需要分別列項。所以在編制過程中有什么技巧或者注意事項呢?
本文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中常出現(xiàn)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訂了一些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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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qū)分±0.00以上、以下部位分別計算工程量及進行清單描述;
2、同一部位區(qū)分分層做法進行描述,比如對于屋面工程,需將找平層、保溫層、防水層、保護層分別列清單項進行描述,不允許列在一個清單項下。
這樣做,一方面是符合清單編制規(guī)則;另一方面,是對于出現(xiàn)的變更、簽證容易找到對應價格,比如:僅找平層發(fā)生變化,就替換找平層的清單價格;僅防水層發(fā)生變更,就替換防水層的清單價格;
3、區(qū)分內(nèi)飾、外飾分別列項;
4、區(qū)分地面、墻面、天花分別列項;
5、區(qū)分公共部位與戶內(nèi)分別列項;
6、對采用標準圖集做法的,除說明采用的圖集號外,還必須按所要求的做法予以描述。對于圖集中經(jīng)常說明由設計人選定的做法,必須在清單項中予以唯一做法描述;
7、配電箱、水泵水位控制、浮球閥等勿漏項;
8、煙、氣道的防火閥或止回閥勿漏項;
9、開關、插座等區(qū)分公共部位與戶內(nèi)分別列項;
10、鋼筋分規(guī)格列項,并提供分部位的鋼筋指標表;
11、砼分標號,注明部位,并提供分部位的砼指標表;
12、砌體:區(qū)分內(nèi)、外墻分別列項;
13、土建、安裝交叉處,若在土建圖紙中有關安裝內(nèi)容,則在清單描述時說明:詳見安裝***專業(yè)***清單項;反之亦然;
14、單位選擇:易于計量,且不產(chǎn)生歧義;
15、預埋件:須有部位描述;
16、門窗收口:單列清單項描述,說明收口的范圍,采用的材料、方法等;
17、電梯井道臨空面防護:單列清單項描述,是否需要列在措施項目中。在合同中需注明:若因未做安全防護,或安全防護不到位造成的人員傷亡、機械故障等相關責任一概由總包單位承擔,并在結(jié)算時全額扣減此項費用,并處罰金;
18、措施項目分解:臨時設施費、塔吊基礎費、機械進出場費等,且與施工組織方案、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匹配;
19、已安裝窗框做“倒U”型槽保護:單列清單項描述,不分窗戶大小,以“個”計量,或者以延長米計量;
20、外墻涂料或外墻磚:區(qū)分墻面、欄板、空調(diào)板側(cè)、飄窗板側(cè)、門窗洞口側(cè)邊等,分別予以列項描述。因各處損耗及用工不同,分別列項,易于核算;
21、外保溫:區(qū)分墻面、欄板、飄窗板等部位分別列項描述;
22、防水:區(qū)分地下室、廚房、衛(wèi)生間、屋面等,且平面、立面分開,區(qū)分部位分辨列項描述;
23、管道出墻:若按定額規(guī)定計算至外墻皮外1.5米,一定要在清單編制說明中予以明確。因為管道施工,通常就近接至第一個檢查井,若主體施工管道時室外檢查井還未施工,則總承包單位需要將管道施工至散水外沿1.5m(即:散水寬1.2+1.5=2.7米),超過原清單中1.5米的工程量需要上報簽證。若僅施工至外墻皮外1.5米,則超出散水寬度僅為300mm,室外檢查井不可能緊貼散水施工,通常位于樓前道路上,樓前道路多為2.5米寬,假定檢查井居路面中,則其距離外墻皮應為1.2(散水寬度)+1.25米=2.45米。有些樓前散水外尚有一定寬度的綠化,故從外墻皮至路面檢查井的距離>2.45米?;诖朔N情況,大家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若建設方明確招標清單中的工程量后期不調(diào)整,則在招標時管道出墻的工程量需要結(jié)合樓前綠化、道路寬度一并予以考慮,不能死搬硬套出外墻皮1.5米;
24、門窗配合費:包括提供符合圖紙設計要求的洞口尺寸,若洞口尺寸偏差率>10%以上,則此項配合費全額扣減,且由于洞口尺寸原因造成門窗不能按計劃時間完工,則由主體施工的總承包單位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費及損失;
25、易漏項提醒:如避雷、雨水簸箕、女兒墻內(nèi)粉、線條處理、單元坡道花壇、煙氣道防火閥(止回閥)、煙氣道出屋面做法、通氣帽、出屋面門下檻的臺階及粉刷、雨棚及陽臺的水舌等,對于此類零星項目,做成表格,已核查且正確的,則在對應的表格項中打“√”的方式,來避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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