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倒塌事故頻發(fā),塔吊檢查要點有哪些?
1、【JGJ59-2011檢查標準】要求--關于起重器
①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不靈敏扣10分;
②未安裝力矩限制器或不靈敏扣10分。
2、JGJ196對塔吊安全裝置的規(guī)定(強條)
4.0.3 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變幅限制器、行走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 起重量限制器】當起重量大于相應檔位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定值的110%時,應切斷上升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作下降方向運動。
【 起重力矩限制器】當起重力矩大于相應工況下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定值的110%時,應切斷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作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碼變幅的觸點或控制定幅變碼的觸點應分別設置,且能分別調整。對小車變幅的塔吊,其最大變幅速度超過40m/min,在小車向外運行,且起重力矩達到額定值的80%時,變幅速度應自動轉換為不大于40m/min的速度運行。
3、【JGJ59-2011檢查標準】要求--關于限位器安裝
①未安裝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②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扣6分
③未安裝幅度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④回轉不設集電器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回轉限位器或不靈敏扣6分
⑤行走式塔式起重機未安裝行走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
功能:防止吊鉤沖頂
安裝:安裝在起升機構上
要求: 2倍率時吊鉤離小車架1m, 4倍率時0.7m
在頂升加節(jié)時,因為起吊標準節(jié),距頂部距離不夠,往往需要把高度限位器短接,但操作完成一定要恢復高度限位器恢正常設置。
動臂變幅的塔吊,應設置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彈后傾裝置。
小車變幅的塔吊,應設置小車行程限位開關、和終端緩沖裝置。限位開關動作后應保證小車停車時其端部距緩沖裝置最小距離為200mm。
【 回轉限位器】
功能:限制回轉角度,保護主電纜絞斷
要求:左右回轉控制在1.5圈
對軌道運行式塔吊,每個方向應設置運行限位裝置,其中包括限位開關、緩沖器和軌道終端擋鐵。開關動作后應保證塔吊停車時其端部距緩沖器最小距離為1m。終端擋鐵距緩沖器最小距離1mm。
4、【 JGJ59-2011檢查標準】要求--塔式起重機
①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扣8分
② 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未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扣4~8分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③ 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風速儀或不靈敏扣4分
④ 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未安裝障礙指示燈扣4分
1. 臺風來臨前,檢查塔身、附著裝置、機構、廣告牌、電氣箱、燈具等,是否連接牢固,吊鉤升到最高處,吊臂應能隨風轉動,回轉范圍內不能有障礙。
2. 臺風來臨前,當預報大于11級,塔吊至少應降下1/3的獨立高度,己經安裝附墻的塔吊應當降低高度到建筑物頂部,必要時應拆除樓頂?shù)匿摴?、腳手架等設施,讓塔身盡量降低。
3. 高層建筑塔吊用戶應特別小心,對于高度超過70米且四周空曠,風力不受阻礙的高層建筑,當預報風力大于11級,應當拆除1-2節(jié)標準節(jié),使塔吊幾乎完全低于建筑物,并將起重臂和平衡臂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4. 附墻桿以上塔身自由端,絕不能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的高度,附墻桿也必須是專業(yè)廠家生產。
5. 檢查塔吊基礎,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避免連根吹倒的情況。
塔式起重機高度超過規(guī)定未安裝附著裝置扣10分
1. 附著裝置水平距離不滿足說明書要求未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扣 8分
2. 安裝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建筑承載結構未進行承載力驗算扣8分
3. 附著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及規(guī)范要求扣5~10分
4. 附著前和附著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扣10分
5. 塔式起重機高度超過規(guī)定未安裝附著裝置扣10分
6. 附著裝置水平距離不滿足說明書要求未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扣 8分
7. 安裝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建筑承載結構未進行承載力驗算扣8分
8. 附著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及規(guī)范要求扣5~10分
9. 附著前和附著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