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混凝土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防水混凝土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guī)范名稱及編號】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2011)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項工程檢驗批和抽樣檢驗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主體結構防水工程和細部構造防水工程應按結構層、變形縫或后澆帶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2 特殊施工法結構防水工程應按隧道區(qū)間、變形縫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漿工程應各為一個檢驗批;
4 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shù)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shù)檢查,其他均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摘錄二:
4.1 防水混凝土
4.1.1 防水混凝土適用于抗?jié)B等級不低于P6的地下混凝土結構。不適用于環(huán)境溫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處于侵蝕性介質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蝕性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工業(yè)建筑防腐蝕設計規(guī)范》GB50046和《混凝土結耐久性設計規(guī)范》GB50476的的關規(guī)定。
4.1.2 水泥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宜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采用其他品種水泥時應經試驗確定;
2 在受侵蝕性介質作用時,應按介質的性質選用相應的水泥品種;
3 不得使用過期或受潮結塊的水泥,并不得將不同品種或強度等級的水泥混合使用。
4.1.3 砂、石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砂宜選用中粗砂,含泥量不應大于3.0%,泥塊含量不宜大于1.0%;
2 不宜使用海砂;在沒有使用河砂的的條件時,應對海砂進行處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離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3 碎石或卵石的粒徑宜為5~40mm,含泥量不應大于1.0%,泥塊含量不應大于0.5%;
4 對長期處于潮濕環(huán)境的重要結構混凝土用砂、石,應進行堿活性檢驗。
4.1.4 礦物摻合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粉煤灰的級別不應低于二級,燒失量不應大于5%;
2 硅粉的比表面積不應小于15000m2/kg,SiO2含量不應小于85%;
3 ?;郀t礦渣粉的品質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GB/T18046的有關規(guī)定。
4.1.5 混凝土拌合用水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的有關規(guī)定。
4.1.6 外加劑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外加劑的品種和用量應經試驗確定,所用外加劑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guī)范》GB50119的質量規(guī)定;
2 摻加引氣劑或引氣型減水劑的混凝土,其含氣量宜控制在3%~5%;
3 考慮外加劑對硬化混凝土收縮性能的影響;
4 嚴禁使用對人體產生危害、對環(huán)境產生污染的外加劑。
4.1.7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應經試驗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試配要求的抗?jié)B水壓值應比設計值提高0.2MPa;
2 混凝土膠凝材料總量不宜小于32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60kg/m3;粉煤灰摻量宜為膠凝材料總量的20%~30%,硅粉的摻量宜為膠凝材料總量的2%~5%;
3 水膠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蝕性介質時水膠比不宜大于0.45;
4 砂率宜為35%~40%,泵送時可增加到45%;
5 灰砂比宜為1:1.5~1:2.5;
6 混凝土拌合物的氯離子含量不應超過膠凝材料總量的0.1%;混凝土中各類材料的總堿量即Na2O當量不得大于3kg/m3。
4.1.8 防水混凝土采用預拌混凝土時,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40mm,坍落度每小時損失不應大于20mm,坍落度總損失值不應大于40mm。
4.1.9 混凝土拌制和澆筑過程控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檢查不應少于兩次。每盤混凝土各組成材料計量結果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9-1 的規(guī)定。
注:累計計量僅適用于微機控制計量的攪拌站。
2 混凝土在澆筑地點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檢查兩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試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 的有關規(guī)定?;炷撂涠仍试S偏差應符合4.1.9-2 的規(guī)定。
3 泵送混凝土拌合物在運輸后出現(xiàn)離析,必須進行二次攪拌。當坍落度損失后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應加入原水膠比的水泥漿或摻加同品種的減水劑進行攪拌,嚴禁直接加水。
4.1.10 防水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應在混凝土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后制作,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頻率和試件留置組數(shù)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的有關規(guī)定。
2 抗壓強度試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1的有關規(guī)定。
3 結構構件的混凝土強度評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082的有關規(guī)定。
4.1.11 防水混凝土抗?jié)B性能應采用標準條件下養(yǎng)護混凝土抗?jié)B試件的試驗結果評定,試件應在混凝土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后制作,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連續(xù)澆筑混凝土每500m3 應留置一組6個抗?jié)B試件,且每項工程不得少于兩組;采用預拌混凝土的抗?jié)B試件,留置組數(shù)應視結構的規(guī)模和要求而定。
2 抗?jié)B性能試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GB/T50082的有關規(guī)定。
4.1.12 大體積防水混凝土的施工應采取材料選擇、溫度控制、保溫保濕等技術措施。在設計許可的情況下,摻粉煤灰混凝土設計強度的齡期宜為60d或90d。
4.1.13 防水混凝土分項工程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shù)量,應按混凝土外露面積每100m2 抽查1 處,每處10m2,且不得少于3 處。
4.1.14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檢查產品合格證、產品性能檢測報告、計量措施和材料進場檢驗報告。
4.1.15 防水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抗?jié)B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檢查混凝土抗壓強度、抗?jié)B性能檢驗報告。
4.1.16 防水混凝土結構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埋設件等設置和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1.17 防水混凝土結構表面應堅實、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窩等缺陷;埋設件位置應準確。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4.1.18 防水混凝土結構表面的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mm,且不得貫通。
檢驗方法: 用刻度放大鏡檢查。
4.1.19 防水混凝土結構厚度不應小于250mm,其允許偏差應為+8mm、-5mm;主體結構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其允許偏差為±5mm。
檢驗方法: 尺量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