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證會流程
在住建部37號令中,要求的是對于超危大工程,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門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一般也就是總包單位組織。需要注意的是專項方案的流程應完整,也就是說專家論證前專項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
專家組成員的確定應該從當地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guī)熘羞M行選取,需要符合專業(yè)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一般也是奇數。特別注意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比如自己公司的領導應當避嫌。
至于流程,在37號令中沒有直接明確,這個可以參考個省份的實施細則,比如湖北省實施細則中就有明確相關要求,要求在專家論證會召開的五天之前,施工單位應當把通過審核審批的方案送達到論證專家處,要求論證專家應當到現場進行考察,了解實際情況。專家論證會召開三日前,施工單位應該把論證會議的方案告知當地主管部門,如住建局或者是安全監(jiān)督機構(安監(jiān)站)。
論證會議中,專家應當形成統(tǒng)一意見,有三種情況,通過、修改后通過、不通過,如果是通過,那么方案可以根據專家提的意見簡單修改后即可實施,如果是修改后通過,方案需要根據專家意見修改,然后重新經過審核審批后方可實施(部分地區(qū)還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需要經過專家組),如果是不通過,則方案需要重新編制修改后,重走所有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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