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坡噴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GB50202-2018)填表范例: 邊坡噴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GB50202-2018)填表說明: 10 邊坡工程 10.1 一般規(guī)定10.1.1 錨桿(索)、擋土墻等可根據(jù)與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支護類型、施工縫或施工段劃分若干檢驗批。10.1.2 對邊坡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鋼筋、混凝土、預應力錨桿、擋土墻等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控制資料的檢查及感觀質量驗收,并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試件、施工工藝和結構的重要部位進行見證檢測或結構實體檢驗。10.1.3 邊坡工程應進行監(jiān)控量測。 10.2 噴錨支護10.2.1 施工前應檢驗錨桿(索)錨固段注漿(砂漿)所用的水泥、細骨料、礦物、外加劑等主要材料的質量。同時應檢驗錨桿材質的接頭質量,同一截面錨桿的接頭面積不應超過錨桿總面積的250%。10.2.2 施工中應檢驗錨桿(索)錨固段注漿(砂漿)配合比、注漿(砂漿)質量、錨桿(索)錨固段長度和強度、噴錨混凝土強度等。10.2.3 錨桿(索)在下列情況應進行基本試驗,試驗數(shù)量不應少于3根,試驗方法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30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 當設計有要求時; 2 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新技術的錨桿(索); 3 無錨固工程經(jīng)驗的巖土層內(nèi)的錨桿(索); 4...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