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工程的簡稱,是指為保障戰(zhàn)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y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jié)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zhàn)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即防空地下室)。 一、人防工程分類1. 我國人防等級的劃分有四種方式劃分(1 )按抗力等級劃分,可分為1 、2 、2b 、3 、4、4b 、5 、6 等8 個等級,工程可直接稱為某級人防工程:(2 )按戰(zhàn)時用途劃分,可分為指揮通訊、人員掩蔽、醫(yī)院、救護站、倉庫、車庫等;(3 )按平時用途可分為商場、游樂場、游館、影劇院(會堂)等(4 )按防化等級可分為甲、乙、丙、丁4 個等級。2. 人防工程按建筑形式分類劃分人防工程分為明挖工程和暗挖工程,其中明挖工程分為單建據(jù)開式和附建式,暗挖工程分為地道式和坑道式。 二、基本術(shù)語1. 主體:工程中能滿足戰(zhàn)時防護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對主體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體是指最里一道密閉門以內(nèi)的部分。對主體允許染毒的人防工程,其主體是指防護密閉門以內(nèi)的部分。2. 口部:工程主體與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的連接部分。對主體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體是指最里一道密閉門以外的部分。對主體允許染毒的人防工程,其主體是指防護密閉門以外的部分。如擴散室、防毒通道、密閉通道、洗消間(簡易洗消間)、除塵室、濾毒室、通風豎井以及防護密閉門以外的通道。3. 清潔區(qū):工程中能抵御預(yù)定的爆炸動荷載作用,且滿足防毒...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