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是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執(zhí)行,所謂“驗收”,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作出確認。 施工質量驗收的組成 施工質量驗收包括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及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兩部分。 · 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即:檢驗批驗收、分項工程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其中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的基本單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驗收的,在施工過程中隨完工隨驗收,并留下完整的質量驗收記錄和資料)。 · 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即: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作為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產品,進行竣工質量驗收)。 一、檢驗批質量驗收 所謂檢驗批是指“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guī)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檢驗批是工程驗收的最小單位,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 · 誰組織驗收? 檢驗批應由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yè)質量檢查員、專業(yè)工長等進行驗收。 · 怎樣算合格? 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在檢驗批...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