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基礎屬于什么分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13中,獨立基礎屬于: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基礎: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分項工程。 為什么這樣理解?我們來分析一下: 因為在《建筑地基設計規(guī)范》GB50007—20118.2.1 ?擴展基礎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錐形基礎的邊緣高度不宜小于200mm,且兩個方向的坡度不宜大于1:3;階梯基礎的每階高度,宜為300mm~500mm。2在16G101-3(替代11G101-3)混凝土結構施工圖平面整體表示方法制圖規(guī)則和構造詳圖(獨立基礎、條形基礎、筏形基礎及樁基承臺)第7頁中,表2.2.1獨立基礎編中,普通獨立基礎:基礎底板截面形狀分:階形(即規(guī)范中階梯基礎):代號DJJ,坡形(即規(guī)范中錐形基礎):代號DJp具體圖示見第8頁。還有坡形條形基礎和階形條形基礎。16G101-3中打樁的稱承臺。沒有打樁的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稱普通獨立基礎。所以獨立基礎屬于: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基礎: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分項工程。筏形與箱形基礎。 筏形基礎(raft foundation),當建筑物上部荷載較大而地基承載能力又比較弱時,用簡單的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已不能適應地基變形的需要,這時常將墻或柱下基礎連成一片,使整個建筑物的荷載承受在一塊整板上,這種滿堂式的板式基礎稱筏形基礎。筏形基礎...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