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園林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定與流程 一. 園林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流程圖49/3-1 二、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定 (1) 園林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由施工單位編制,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保存,其他參建單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應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2) 建設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guī)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報送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3) 總承包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匯集、整理所有施工技術文件 (4) 施工技術文件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所需表格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記錄準確、完整真實 (5) 施工技術文件應嚴格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簽字、蓋章 (6) 施工合同中應對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制要求和移交期限作出明確規(guī)定。施工技術文件應有建設單位簽署的意見,應有監(jiān)理單位對認證項目的認證記錄 (7)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施工技術文件進行預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收到施工技術文件后7個工作日內提出驗收意見,七個工作日不提出 驗收意見視為同意 (8) 施工技術文件不得任意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損毀或丟失。對于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實情況的,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任 第二節(jié):施工技術資料的內容和要求 一、 施工組織設...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