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建筑工程魯班聯(lián)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可以總結為“10查”:①查安全思想、②查安全責任、③查安全制度、④查安全措施、⑤查安全防護、⑥查設備設施、⑦查教育培訓、⑧查操作行為、⑨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⑩查傷亡事故處理。 1---查安全思想 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安全責任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并得到了確認。 3---查安全制度 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 4---查安全措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并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guī)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 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yǎng)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7---查教育培訓 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閱讀全文